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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查处一起过境违规调运生猪案

日期:2020-12-14


酉阳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汪登平 通讯员何小波文/图)近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高速执法队在酉沿高速(S26)小河站,截获一辆违规运输90头生猪的车辆,因驾驶员柴某东无法提供所载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请示批准,依法对该案进行查处。

经查,贵州省遵义市熊某进通过电话联系天津市宝坻区人牛某斌,议定品种、大小、价格和数量,并交付定金后,柴某东在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前提下,便驾驶车牌号为蒙G8**33的货车于2020年12月10日从天津市宝坻区装载90头生猪,准备运往贵州省湄潭县银盘山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屠宰。

截获这批违规调运生猪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生猪抽取血样,送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生猪进行处理。

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该批生猪非洲猪瘟病毒检测阴性。熊某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责令当事人熊某进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4485元的行政处罚,并执行到位。

此次案件,有效打击了违规调运生猪的违法行为,对维护我县非洲猪瘟防控秩序,恢复生猪生产、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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