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030A/2018-037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五类”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9-18
[ 发布日期 ] 2018-09-25

酉阳县农业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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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搞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牵头组织全县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保护工作。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主管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农业生物安全管理和转基因管理,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实施农产品的“三品”开发、认证管理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和指导灾后生产恢复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管理,提高农机化水平。负责法律法规赋予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组织有关招商引资、科技交流、经济合作等工作,推进全县农业对外开放。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管理,负责指导全县新农村建设。负责全县畜牧产业发展的全局工作,抓好全县畜牧产业结构调整和畜牧资源配置,负责全县动物及其产品的防疫、检疫和监督管理。研究全县的畜牧业经济的发展,搞好畜牧产业结构调整和畜牧资源配置。参与研究制定畜产品价格政策和农村信贷政策,以及畜牧业资金投向、管理和使用,指导农村经济组织建设和畜牧产业化经营组织。畜牧新技术的推广、实施、培训,全县动物及其产品的防疫、检疫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发布疫情报告并组织扑灭等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研究提出加快推进园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所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管理,确保信访稳定。负责以新品种玉米种子试验、示范、推广的单位。保障新品种玉米种子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新品种玉米种子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收入全部由财政补助收入构成。负责农业园区的开发工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承担全县蚕桑生产技术服务、丝绸产品发展及相关服务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包含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6个。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1个,内设行政办公室、农技推广总站、农机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等16个科站。人员编制数为151人,其中行政41人、事业110人(参公事业23人);实有人数136人,其中行政38人(其中工勤人员4人);事业98人(参公事业22人);退休人员88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小坝良种场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1个,人员编制数26人,实有人员25人,退休人员68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渤海良种场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1个,人员编制数为21人,实有人数21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丝绸公司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1个,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室、生产管理办公室、麻旺蚕茧站、钟多蚕茧站、丁市蚕茧站等6个内设机构,人员编制46人;实有人数为46人;退休人员22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畜牧局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1个,人员编制数43人,实有人员34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渝东南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1个,核定编制数13人;实有人数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0891.41万元,支出总计20891.4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支出减少107.88万元、下降0.51%,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造成当年度收入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0891.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34.81万元,占100.00%;上年结转结余756.6元,占3.8%。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089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2.93万元,占30.70%;项目支出14,180.48万元,占67.88%。年末结转和结余298万元,占1.42%.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8.00万元,较上年减少458.6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为项目资金,由于上级下拨专款时间较晚,当年未使用完,所以结转到下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13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1.98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一是当年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二是当年市级减少了对专项资金的投入,造成当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减少441.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81.36万元,下降42.26%。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以及市级减少了对专项资金的投入,年中追减人员经费393.6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9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0.72万元,下降1.73%。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83.36万元,下降38.12%,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工资已纳入了年初预算,当年3月份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13.48万元,占12.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1.96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88人,其中退休人员死亡2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9.42万元,占1.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1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在职人员转退休,减少了医疗费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未纳入预算.;农林水支出17,473.68万元,占84.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20.40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88人,其中退休人员死亡2人,住房保障支出237.83万元,占1.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9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在职人员转退休;粮油储备物资支出37.00万元,占0.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1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56.94万元,较上年减少1,600.99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56.00万元,较上年减少89.64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减少了专项业务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与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2.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16.9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了13.5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2.7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相关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时间较长,运行维护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当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80.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他区县来我部门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车辆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833批次,17,098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6.89元,车均维护费5.2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职工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21.13万元,下降8.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专项业务费,所以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4.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4.3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农用、兽用物资、器械,办公设备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0个,涉及支出预算8685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16个,涉及支出12563.35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邮箱:bgszw@163.com电话:7555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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