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030A/2018-037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五类”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3-14
[ 发布日期 ] 2018-03-17

酉阳县农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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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其职能主要包括: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搞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牵头组织全县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保护工作。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主管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农业生物安全管理和转基因管理,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实施农产品的“三品”开发、认证管理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和指导灾后生产恢复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管理,提高农机化水平。负责法律法规赋予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组织有关招商引资、科技交流、经济合作等工作,推进全县农业对外开放。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管理,负责指导全县新农村建设。抓好全县畜牧产业结构调整和畜牧资源配置,负责全县动物及其产品的防疫、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研究提出加快推进园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所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管理,确保信访稳定。
  (二)单位构成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全额拨款的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共有编制数267名,其中:事业编制数226名、行政编制数41名(其中包含4名行政工勤),实有人数510人,其中:行政在职68人(其中包含参公23人)、事业在职209人、行政退休50人、行政离休1人、事业退休182人。下设农委16个科室、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小坝良种场、渤海良种场、丝绸公司以及渝东南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六个直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22.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22.82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669.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多数上级专款、人员调资当年未纳入财政预算,造成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与上年数相比较增加了66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7.12万元,比上年增加730.6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标;项目支出9505.7万元,比上年减少612.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减少了对项目专款的投入。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3.7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6.2万元,下降率为16.39%。其中:公务接待费7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9.7万元,下降率为29.2%,其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照县级要求,加大对“三公”经费的控制。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5万元,上升率为6%,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使用时间较长,造成维修费增大,车辆运行维护费也就相对增加。为了工作的正常运行,本部门将“三公“经费作了调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农委(行政单位)、另下属五个事业单位: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小坝良种场、渤海良种场、丝绸公司以及渝东南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共六个直属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8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为规范和加强农业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落实支出责任,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505.7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县农委2018年预算公开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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