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有哪些新规定?

日期:2022-10-21       
字号: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施行以来,对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办法》在《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一是《办法》的标题删去了“监督”二字,强调《办法》侧重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的财务规范管理。二是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机制,增设“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一章,对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责,组成人员的任职回避、任职限制条件、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增加了保证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安全的相关内容。如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各项收入不得通过个人的支付宝、微信等互联网支付方式收取;接受捐赠应当给捐赠者出具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统一印制编号的收据;收入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活动;不得参与非法民间借贷以及任何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动,等等。四是完善了监督机制。增加了财政部门指导、监督职责和宗教团体协助管理职责,以及捐赠人、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权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