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847/2021-001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9-24
[ 发布日期 ] 2018-09-24

酉阳自治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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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和优待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负责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负责核查、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4、负责执行社会救助规划和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5、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6、负责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主管地名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界限管理工作。7、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监督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10、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指导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根据职能职责,县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救灾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优抚安置科,基层政权科。下辖9个直属事业单位。我局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工勤2人、事业人员61人(含参公人员2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2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工勤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7人,事业人员37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514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65.53万元,2016年结转和结余1878.14万元),支出总计14660.6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975.06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支出减少2428.17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建设减少,二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厉行节约,缩减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326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41.53万元,占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224万元,占32%。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66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08万元,占10%;项目支出13230.57万元,占9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83.02万元,较上年减少1395.1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跨年度建设项目在本年度实施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26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19.19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72.58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6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28.17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建设减少,二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厉行节约,缩减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66.87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存在跨年度建设结算,二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1.03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62.0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项目建设减少,二是最低生活保障金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财政基金结转和结余资金。三是因无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4.15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69.9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减少;城乡社区支出2446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基金支出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农林水支出94.16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采购救灾棉被增加;住房保障支出57.98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其他支出2907.33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7.6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即敬老院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0.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2.9万元,较上年减少423.0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科目列入了项目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77.18万元,较上年减少165.44万元,主要原因是殡葬事务管理中心部分支出列入了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9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了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2辆,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9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民政救助、惠民政策落实督查、殡葬事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5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
公务接待费23.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殡葬改革,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5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8辆(殡葬事务管理中心殡仪车4辆、殡葬执法车1辆、殡葬中心公务用车1辆;民政局机关公务用车1辆、流浪乞讨救助专用车1辆);国内公务接待307批次,国内公务接待3273人次。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3元,车均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信息网络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8.04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今年召开了各乡镇敬老院管理、低保工作、民政救助工作等会议,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二是民政救助工作信息网络建设;三是部分原因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殡葬事务管理中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殡葬执法车和殡仪车)、其他用车1辆(流浪乞讨救助专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71万元。
  五、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555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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