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99D/2021-0007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印发《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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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局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建立长效机制,保障信息安全,根据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软件正版化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2.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软件采购制度

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使用正版软件经费 保障制度

5.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台账管理制度

6.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软件日常使用管理规定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01029

附件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软件正版化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机关的软件正版化管理,巩固软件正版化的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制定本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 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科室软件使用正版化,要切实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三条 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包括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第四条 制定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办公室具体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妥善保管好正版软件购买发票、真品证书。

第五条 要切实落实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规定,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六条 每年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七条 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事项。

(一) 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 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三) 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四) 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八条 没有实行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科室,由此产生的版权侵权问题,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管理制度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第十条 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软件采购制度

酉阳土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局软件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勤俭节约、确保信息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软件性价比,科学合理制定软件采购年度计划。财务应当将机关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三条 采购软件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软件产品管理制度,采购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产品。

第四条 采购办公通用软件资产,应当遵循以下标准:

(一)在采购计算机硬件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价格不单独计算,并入计算机硬件价格,统一按照办公设备购置费预算标准执行。   

(二)办公软件实行价格上限控制,每个授权(许可)不得超过600元。确有特殊工作需要的,报经财务部门和技术部门批准后,每个授权(许可)不得突破l400元。

(三)防病毒软件实行价格上限控制,服务器端每个授权(许可)不得超过l400元(含一年服务费);客户端每个授权(许可)不得超过l00元(含一年服务费)。

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当优先采用场地授权(许可)方式配置办公软件和防病毒软件。

价格上限是软件的最高价格限制标准,不是必须达到的标准,应当在满足日常办公需要的前提下,厉行勤俭节约。

第五条 应当规范采购软件行为,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准确核实拟采购软件的知识产权状况,防止侵权盗版软件产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

第六条 应当明确需采购软件的兼容性、授权方式、信息安全、使用年限、技术支持与软件升级等售后服务要求,对需要购置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软件,依法实行采购。

第七条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机关软件集中采购,采取协议供货等采购形式,定期公布软件价格、供应商目录等。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应当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对需要购置的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一并作出购置计划。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3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病毒防护软件、业务信息系统等软件。

第四条 机关计算机软件按照“集中管理,分散使用、保管”的方式实施管理。我局办公室负责单位计算机软件的购买、安装、维护、报废工作,指定专人担任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软件的安装、维护、报废,并建立相关台账,协助软件的购买工作,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管理责任。各相关工作人员按规定使用分配的软件,并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使用行为负责。

第二章  配置和购买管理

第五条 办公室采购人员更新、购置软件要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要在全面掌握本单位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各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并将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机关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 软件购买流程:

(一)软件资产配置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我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软件资产配备标准、授权期限以及现有同类软件资产存量,综合考虑兼容性、升级和后续服务等因素,提出配置软件资产的品目、数量、用途、开发或者投入使用时间,测算经费额度,明确资金来源,并编入本部门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软件产品,应当委托政府采购机构实施采购。

(二)单位在购买软件之前,须填写申请表。申请批准后,由机关办公室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开展软件采购。对涉及金额超过采购限额标准的实施集中采购,未达到标准的实施协议采购。

(三)软件采购回来后,机关办公室负责填写领用单,对新软件进行登记,然后交相关工作人员签名领用。

第七条 资产配置应当符合正版化要求,不得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自行开发的软件应当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过程中应用第三方软件产品应当取得合法授权;配置更新办公用计算机,应当安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和办公软件;批量招标采购计算机,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和办公软件。

第八条 申请购买的正版软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一)软件的版权问题存在争议,未有最终司法判决的。

(二)软件含有计算机病毒的。

(三)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或其它办公设备安全的。

(四)申请购买的软件的版本为试用版、测试版、体验版等非正式、非完整版本,或明显过低,不能满足办公需要的。

(五)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或不适合在我县计算机操作系统运行的。

第九条 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需购买软件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软件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 我单位明确软件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软件资产验收、入账、使用、维护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规程,加强日常管理。要加强软件使用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软件使用操作规程。探索建立机关内部资产管理部门主导、技术管理等部门配合的软件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在统一管理软件资产,建立健全软件资产账卡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技术管理等部门具体管理部分软件资产,形成明确的软件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不得从事下列涉嫌盗版行为:

(一)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复制、再分发。

(二)擅自或要求他人安装盗版软件并使用。

(三)超越授权许可的要求扩大软件的安装范围。

(四)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五)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的信息。

第十二条 加强软件资产档案信息管理,保证软件资产安全。办公室负责统筹正版软件的管理,正版软件作为固定资产,实行台账管理,即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资产代码、软件载体、许可证、自开发软件源代码、开发档案、验收文件、安装说明、使用说明、流转记录等内容。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等资料统一由办公室保管、分发。

第十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负责管理自己使用的软件,不随意下载、安装、更换软件,定期检查、清除办公计算机中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

第十四条 各单位每季度对办公电脑进行检查,及时卸载随意下载、安装、更换的软件。

第十五条 软件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优先整合利用。对于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经专业技术鉴定后,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并及时调整资产账卡。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当及时办理处置手续,停止使用。为专项工作开发或配发的软件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失去使用价值且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4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使用正版软件经费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使用正版软件的经费保障,促进全县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原则

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部门日常经费使用为辅的多元化使用正版软件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使用正版软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经费来源

正版软件采购经费,通过公用经费资金渠道予以解决,上述渠道仍解决不了,可向县财政申请专款解决。

三、经费使用

(一)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正版软件经费主要用于正版软件的购置和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宣传等。

(二)经费的使用要求:使用正版软件经费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办法和经费审批程序,大额经费的使用要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自筹经费项目要及时备案,各项支出都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用好用活。

四、经费使用情况监督管理

(一)将使用正版软件经费使用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向大家公开,主动接受大家监督和上级部门检查。

(二)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年终考核,对使用正版软件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高正版软件经费使用的透明度。

附件5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正版软件台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正版软件管理,促进机关正版软件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我单位采购的所有正版软件(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业务信息系统软件等)。

    二、职责范围

    我单位自行负责建立和管理正版软件采购、配发、使用和处置台账。

    三、工作要求

    1.采购正版软件时,仔细核实软件数量及包装,及时登记入账。

    2.按照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号码、有效期、购买日期等情况建立台账。

    3.定期对单位电脑正版软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非授权软件应立即删除。

    4.对闲置、版本陈旧、授权过期正版软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软件处置,处置方式包括转让、捐赠、调剂、报废。

    5.不得将单位正版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不得将单位正版软件外借其他单位或个人。

    6.购置新电脑,应及时核对软件是否获得特许使用权及相关证书。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6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软件日常使用管理规定

软件日常使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预算与采购、软件维护管理、督促检查、宣传培训、总结报告等工作。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要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检查方案等主要内容。

二、编制预算与采购

1.软件使用部门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填报《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

2.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软件使用部门报送的软件使用需求,依据软件配置原则和流程,编制年度《软件采购计划表》

3.计财科确保软件采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明确资金来源和经费保障,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4.计财科督促、指导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软件采购计划做好软件采购工作。

三、软件维护管理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软件台账管理规定》和《软件安装维护管理规定》,做好软件的日常安装、维护和软件台账管理工作。

四、督促检查

1.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软件使用情况全面检查工作,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

2.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利用技术手段开展软件使用情况检查,提高检查效率。

五、宣传培训

1.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

2.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

3.通过专题会议或培训、单位网站、知识竞赛、宣传手。

六、总结报告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总结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是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落实、软件采购、软件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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