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2020年无烟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控烟干预工作的通知》(酉阳爱卫办〔2020〕9号)和《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酉阳爱卫办〔2020〕1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控烟工作,加强我局无烟环境建设工作,现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0年无烟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你们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0年无烟环境建设工
作实施方案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0年6月16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0年无烟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对于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健康素质的提高,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0年无烟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控烟干预工作的通知》(酉阳爱卫办〔2020〕9号)和《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酉阳爱卫办〔2020〕10号)文件精神,在全局范围大力开展控烟活动,积极宣传禁烟控烟的重要性,让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吸烟与被动吸烟的危害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禁烟控烟的自觉性,保证我局禁烟控烟活动顺利开展,并通过各级检查验收。
二、目标任务
1.通过无烟单位创建,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禁烟控烟意识,进一步做好禁烟控烟工作。
2.通过无烟单位创建,首步实现公共区域无烟,继而达到生活区域无烟整体创建目标。
3.通过无烟单位创建,使吸烟人群明显减少。
三、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是全民健康教育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民众健康素养和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控烟工作的领导,强化各项措施,大力开展禁烟控烟工作,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建立长效机制,不断营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1.认真贯彻落实控烟工作安排,根据相关禁烟控烟工作有关制度及规定,结合相关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我局禁烟控烟工作制度。
2.建立专项检查制度,加强控烟工作监督检查。由我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对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控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查看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是否有烟具、烟蒂、烟灰,是否张贴禁烟标志和控烟宣传知识等,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局进行通报,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也要定期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形成长期检查监督机制,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3.开展自律承诺“无烟办公室”。在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办公区域撤销烟具,办公区域张贴“禁止吸烟”标志,提醒全体干部职工及来宾自觉禁烟。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1.围绕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日,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展板、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悬挂横幅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控烟宣传,加大禁烟控烟与健康知识的传播力度,营造健康清洁的办公、生活环境。
2.加强教育引导,利用职工大会,专题教育培训等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在宣传栏,办公区域张贴控烟知识宣传文章及公益广告图片,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吸烟危害的认识。
附件:1.无烟林业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
2.无烟林业局管理规定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0年6月15日
附件1:
无烟林业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全面推进无烟林业局建设,切实维护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特成立无烟林业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峰
副组长:刘佐良 谢 侨 胡 秒 潘誉木
成 员:张 伟 向文军 张 敏 石世兵
黄学军 冉 波 谢永胜 白启高
杨 雄 郑训波 杨 欧 张 波
陈 涛 李旭阳 冉诗福 彭朝勇
姚元树 田永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制度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无烟林业局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有关规定并推动实施,组织无烟林业局建设自评验收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控烟监督巡查。
(二)开展控烟宣传相关工作。
(三)开展劝阻吸烟、戒烟等技能培训。
(四)开展无烟林业局建设考核奖励和批评教育。
(五)开展无烟林业局建设效果自评工作。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原则上在每年初召开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在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每个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相关会议。
附件2:
无烟林业局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内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二、所有干部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敬烟。
三、设立吸烟区,吸烟者只能在规定的吸烟区范围内吸烟。
四、会议室、传达室、机关大楼入口处、一楼大厅、楼梯、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五、机关辖区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六、机关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不得接受烟草赞助。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职
工给予表扬。
十、来访者在室内吸烟的,被访者有义务阻止。
十一、干部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
十二、各部门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控烟工作。
十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控烟工作巡查或抽查,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本规定自 2020年 6月1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