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99D/2021-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统计分析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4-16
[ 发布日期 ] 2017-04-25

酉阳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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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的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治理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责任;承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由办公室、计财、资源保护、造林绿化科及森林公安五个行政科室和林业服务中心,油茶研究所、野保站、种苗站、退耕还林办公室、森防站、林业规划设计队等事业站所组成,下辖酉阳县青华林场、酉阳县飞播管理站(伏龙山林场)、酉阳县中心苗圃及酉阳县林木良种场四个事业机构。

  1.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796.02万元,比2016年增加72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8.41万元,比2016年增加216.1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薪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保障费增加;项目支出2347.62万元,比2016年增加505.47万元,主要是农林水预算项目的增加。基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9.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94万元;农林水支出1671.4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工作人员工资及林业工作公务方面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38.01。项目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万元,用于支付残障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管护及退耕还林工作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1827.8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病虫防治、林业技术推广、林业产业化及其他林业工作支出。

上年结转资金63.28万元,其中农林水项目资金结转43.28万元;扶贫项目资金结转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结转20万元,结转资金将用于相应的项目支出。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1.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公务接待费86万元,比2016年增加32万元,由于我单位2017年项目预算较2016年增多,预计相应的工作交流会增加,故对接待费的预算作了增加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2万元,这是由于公车改革后公务车出车率有所减少所作出的减少调整。

  1.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7.03万元,计划用于办公经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8.34万元;公务接待费84万元;工会经费6.67万元;福利费16.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9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8.4万元。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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