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1-00274
[ 发文字号 ] (政府办)〔2019〕-209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11
[ 发布日期 ] 2019-09-13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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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11

酉阳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有效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同时,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要求,有效预防青少年涉黑涉恶,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大力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排查和宣传工作,加强对偏远山村等重点地区、初中等重点学段及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和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动态监管,严防因贫失学辍学现象发生,预防儿童少年因涉黑涉恶而失学辍学,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到2020年底,全县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97%以上。

三、职责任务

(一)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包村领导包片、乡镇(街道)干部包户,上下联动,依法做好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劝返入学就读工作,按时完成目标,全面提高辖区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

(二)县教委: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积极探索研究“控辍保学”新思路、新方法,细化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对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做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各个环节衔接工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切实优化学校环境;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工作机制,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加大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与各级中小学校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督促相关学校对疑似辍学学生做好劝学工作,确保学生不辍学;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和本年度学期在校生巩固率实施监控。

(三)县委宣传部: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宗教事务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控辍保学”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适龄儿童少年健康体检、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各级中小学校做好卫生防疫、传染病防治工作。

(五)县公安局:会同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涉及的社会治安问题,依法处理扰乱学校秩序、对学生殴打或侮辱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整治;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从严进行处理;督促各乡镇派出所配合辖区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对失联适龄儿童少年情况进行核查,确保精准掌握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

(六)县民政局:加强对弱势儿童、少年的救助和关爱,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七)县司法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县教委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八)县人力社保局:定期对县内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单位或个人承担,并依法追究使用童工单位或个人相关责任。

(九)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县人力社保局对县内企业、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童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县民族宗教委:如实统计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入寺为僧为尼数据;做好“控辍保学”宣传工作,避免新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寺为僧为尼。

(十一)县妇联:协助县民政局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家庭教育宣传工作;配合县司法局等部门和单位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依法维权宣传指导工作。

(十二)县残联:真实准确建立全县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建立健全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保障机制;加强对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入学就读。

(十三)县文化旅游委:协调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等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审批、联合执法,严禁在学校周边开设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对非法营业、无证经营的,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

(十四)县财政局: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力统筹。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领导,成立以县政府教育工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教委、县财政局、县民族宗教委、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残联、县妇联及各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委,由县教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控辍保学”日常事务工作。

(二)明确分工,全力履职。各乡镇(街道)要增强依法履行“控辍保学”工作职责的意识,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领导机构,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疑似辍学学生复学劝返,确保每一个疑似辍学问题及时解决。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细化措施,全力履职,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

(三)深入宣传,全力动员。各乡镇(街道)、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动员工作,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形成主动送孩子入学的社会风尚。

(四)妥善安置,全力保学。县教委要主动对接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措施,指导各乡镇(街道)全力做好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细化任务分工,切实解决个别学生反复辍学问题;按照不同学段、不同年龄、不同学生返校需求实际,做好分类安置工作;组织教研力量,坚持因“生”制宜、因材施教,切实防范学生因厌学辍学问题,推动“控辍保学”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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