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1-007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日期 ] 2021-09-15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小河镇教育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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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实施小学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学历教育及相关服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1 个,内设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德育安办室、教务处、工会、后勤处等 5个内设机构。业务上受县教委的管理和指导。

本单位实有编制人员66人。本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5人,在编在岗事业人员62人,其中工勤1人。特岗教师3人,退休人员5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小河镇教育管理中心纳入教育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391.80万元,支出总计1,391.8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28万元、增长 3.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性支出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0.91万元、事业收入8.9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97万元。支出中教育支出886.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6.77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37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00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性支出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0.91万元,占99.4%;事业收入8.92万元,占0.6%。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1.97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27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51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部分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资助资金等当年未实现支付,结转下年使用。其中:基本支出 1,180.19万元,占92.6%;项目支出94.84万元,占7.4%。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80万元,增长875.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公用经费结转结余49.12万元、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结转结余5.34万元、幼儿资助补助资金结转结余9.72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学生资助资金结转结余4.76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燃料运行成本结转结余5.42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结转结余36.15万元和学前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结转结余6.25万元未实现支付结转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74.4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79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财政拨款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90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性支出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58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教职工的考核和管理,节约了部分非必要开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实际在校天数落实资金年底清算后追减和教育系统债务偿还追减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7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07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部分生均公用经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和学生资助资金等当年未实现支出,结转下年使用。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02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实际在校天数落实资金年底清算后追减和教育系统债务偿还等追减、以及部分公用经费未实现支出结转下年使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86万元,增长3021.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防控影响部分公用经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资助资金等当年未实现支付,结转下年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874.97万元,占6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66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生均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和其他项目支出结转下年使用,当年未实现支付。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5.03万元,占1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有新进、调入教师,社保基数调整标准及补缴退休人员准备期职业年金费用等增加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86.85万元,占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有新进、调入教师,以及社保基数调整标准导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6.20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6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退休和调出教师较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0.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10万 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和绩效工资调标及补发了上年度的绩效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社会保障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65.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02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公用经费结转下年使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电费、培训费、维修费、劳务费、其他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增不减,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管控“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增不减,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管控“三公经费”;二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标准,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0年本单位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0年本单位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0.9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误餐及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评工作住宿、生活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228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40.1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填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减少线下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教育教学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1.604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资金均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保障基础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公正提供了保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罗海军023-75550497

主管部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实施单位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小河镇教育管理中心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8.7920

其中:财政拨款

18.7920

其他资金



   体
   目
   标

年度目标

解决贫困家庭幼儿生活困难问题,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

指标分值


合计


99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投入中市资金

15.0336万元

5

指标2:县级配套

3.7584万元

5

指标3:资助对象

3-6岁在园贫困儿童

5

指标4:资助人数

174人

5

质量指标

指标1:在园残疾儿童得到救助所占比例

100%

4

指标2:在园建卡贫困儿童得到救助所占比例

100%

4

指标3:在园低保家庭儿童得到救助所占比例

100%

4

指标4:在园孤儿得到救助所占比例

100%

4

指标5:在园家庭遭遇重在重病儿童得到救助所占比例

100%

4

指标6:在园困境儿童得到救助所占比例

100%

4

时效指标

指标1:在园幼儿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名单公示

≥7天

5

指标2:入学免收资助对象保教费、生活费

3月、9月

5


指标3:补助资金及时兑现落实

6月、11月

5

成本指标

指标1:每年保教费资助标准

1500元

5

指标2:每年生活补助资助标准

660元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学前教育贫困幼儿得到资助比例

100%

5

指标2:贫困幼儿入园率逐步提高

≥40%

5

指标3:社会形成扶弱助困良好氛围

100%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在园享受资助幼儿满意度

≥95%

5

指标2:在园享受资助幼儿家长满意度

≥95%

5

指标3:社会满意度

≥95%

5

注:1.“其他资金”是指与财政拨款共同用于同一脱贫攻坚项目的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二级指标进行填报,并细化为三级指标和指标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罗海军023-75550497

主管部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实施单位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小河镇教育管理中心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8125

其中:财政拨款

2.8125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解决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缓解贫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

指标分值


合计


98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投入中市资金

2.5312万元

10

指标2:县级配套

0.2813万元

10

指标3: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受益人数

45人

10

质量指标

指标1: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享受比例

100%

8

时效指标

指标1:享受资助政策学生名单公示

≥7天

8


指标2:资助补助资金及时兑现落实

6月、11月

8

成本指标

指标1: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每年资助标准(元)

小学1000,初中1250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得到资助比例

100%

6

指标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率

100%

6

指标3:政策知晓率

100%

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享受资助政策学生满意度

≥95%

6

指标2:享受资助政策学生家长满意度

≥95%

6

指标3:社会满意度

≥95%

6

注:1.“其他资金”是指与财政拨款共同用于同一脱贫攻坚项目的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 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二级指标进行填报,并细化为三级指标和指标值。

(二)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76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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