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7331/2021-000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4-20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酉阳自治县经济信息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字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中、市工业经济运行、工业企业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工业和信息化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综合性地方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二是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调整,指导本县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促进园区特色工业发展;负责制定新兴产业、重点产业、支柱产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牵头制定并实施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及产业结构政策;负责建材、冶金、医药、化工、食品、机械、能源等行业的管理。三是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和民营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四是研究推动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的投资布局;建设工业、信息化及民营经济项目储备库;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规定权限审核、审批和核准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规划和组织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工业企业投资和银行贷款方向。五是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电子政务;草拟县级信息行业管理办法;对全县的信息加工业和信息制造业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全县信息市场的规范。 六是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划、统计、指导工作。七是宏观管理不同所有制和不同类型工业企业,规范工业企业运行行为;研究、拟定全县工业企业改革方针、政策、规划,审批工业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工业企业改革,推动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工业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组织实施工业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扭亏脱困工作,组织管理工业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工业企业产权交易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工业经济行业协会和行业中介组织的工作。八是综合管理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负责全县电力、天然气等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的监督管理;负责工业领域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合作。九是负责全县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推荐工作;负责直属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牵头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管理干部、企业干部的培训管理工作。十是负责直属国有工业企业的管理。十一是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经济运行科(挂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牌子)、企业管理科、投资规划科、信息产业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办公室、电力执法大队)、企业改革科。本部门全额拨款编制28人,实有在职人员30人,离退休人员43人,遗属人员3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377.71万元,支出总计1636.33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14.64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上级拨入专款增加。支出减少1527.66万元,下降48.28%,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调入太晚,支出进度慢未实现支出。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37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77.7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63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92万元,占66.67%;项目支出545.41万元,占33.33%.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41.38万元,较上年增加1731.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调入太晚,支出进度慢未实现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77.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64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上级拨入专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5.45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未纳入预算追加2535.45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6.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7.66万元,下降48.28%。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调入太晚,支出进度慢未实现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4.07万元,增长94.28%。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是年中调入未纳入预算。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60万元,占34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5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28万元,占40.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9.5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的追加和企业改革补助资金是上级年中调入未纳入年初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58万元,占2.4%,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节能环保支出169.99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年中拨入的上级专款,所以,未纳入预算。农林水支出12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上级财政年底才拨入我单位,未纳入年初预算。资源勘擦信息等支出4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上级专款,年中才拨入部门未纳入年初预算。住房保障支出42.8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0.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3.09万元,较上年增加25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及规范津补贴调标以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增加,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7.83万元,较上年减少294.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将专项业务费支出列入决算报表公用经费中了,而2016按要求规范了列支,将业务费在决算中列入业务费中,所以,2016年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4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万元,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数是因为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9.83万元,主要用于召开民营经济工作会,招商引资及他相关业务会务,接受市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比邻区县工作交流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无,保有量为4辆;公务接待329批次,3246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元,车均购置费无,车均维护费2.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294.45万元,降低86%,主要原因是2015年将专项业务费支出列入机关运行中,因2015年填报部门决算时未严格要求,而2016年部门决算要求专项业务费必须填报到项目支出中,所以,2016年小于2015年决算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无部级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无。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财务科电话:7555269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