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7331/2021-000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2-20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酉阳自治县科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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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的科技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地方科技政策和办法草案,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办法。
  (3)研究制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协调检查;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
  (4)研究制订全县科技发展战略,提出科技优先发展领域,研究分析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科技兴县战略和年度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发展计划,负责指导、检查、收集汇总完成情况。
  (5)组织协调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引进新技术。
  (6)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和企业技术进步政策,参加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评估。
  (7)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推动全县科技素质的全面提高。
  (8)管理全县科研机构,统筹规划全县科研发展方向和科技事业的基本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科技企事业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归口管理民营科技企业。
  (9)负责全县科技创新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其它科技拨款和科研物资分配及审批监督;负责科研单位、企业进口科研设备及申请免税的审查。
  (10)管理全县软科学研究、科学技术普及、科技统计、科技信息和科技宣传工作,负责科技期刊、科技资料、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和登记;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的技术市场和技术合同的管理。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2个职能科室,下辖生产力促进中心等1个直属事业单位,本部门全额拨款编制12人,差额拨款编制0人,自收自支拨款编制0人。实有全额拨款编制1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72.83万元,支出总计572.8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0.69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医疗和住房公积金增加等。支出增加36.66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医疗和住房公积金增加等。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72.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86万元,占98%;上年结转6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7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39万元,占47%;项目支出301.44万元,占53%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和支出,收支平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6.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9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医疗和住房公积金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3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活动宣传周、创业创业大赛等专项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6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医疗和住房公积金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3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活动宣传周、创业创业大赛等专项经费,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2016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500.02万元,占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1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活动宣传周、创业创业大赛等专项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6万元,占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12万元,较上年增加2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医疗和住房公积金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7.27万元,较上年增加12.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只有一辆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下乡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下乡扶贫,到市上开会次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5.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科委领导等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91批次,12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291批次,125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7.9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年召开了三区科技人才和科技特派员培训会议,会议费和培训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XX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及打印复印设备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358123242@qq.com
  座机:75552603;手机:1389649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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