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7331/2021-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9-09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酉阳自治县经济信息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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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市工业经济运行、工业企业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工业和信息化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综合性地方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
  (2)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调整,指导本县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促进园区特色工业发展;负责制定新兴产业、重点产业、支柱产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牵头制定并实施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及产业结构政策;负责建材、冶金、医药、化工、食品、机械、能源等行业的管理。
  (3)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和民营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研究推动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的投资布局;建设工业、信息化及民营经济项目储备库;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规定权限审核、审批和核准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规划和组织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工业企业投资和银行贷款方向。
  (5)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电子政务;草拟县级信息行业管理办法;对全县的信息加工业和信息制造业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全县信息市场的规范。
  (6)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划、统计、指导工作。
  (7)宏观管理不同所有制和不同类型工业企业,规范工业企业运行行为;研究、拟定全县工业企业改革方针、政策、规划,审批工业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工业企业改革,推动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工业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组织实施工业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扭亏脱困工作,组织管理工业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工业企业产权交易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工业经济行业协会和行业中介组织的工作。
  (8)综合管理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负责全县电力、天然气等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的监督管理;负责工业领域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合作。
  (9)负责全县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推荐工作;负责直属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牵头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管理干部、企业干部的培训管理工作。
  (10)负责直属国有工业企业的管理。
  (11)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1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的科技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地方科技政策和办法草案,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3)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办法。
  (14)研究制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安排部署和协调检查;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
  (15) 研究制订全县科技发展战略,提出科技优先发展领域,研究分析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科技兴县战略和年度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发展计划,负责指导、检查、收集汇总完成情况。
  (16)组织协调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引进新技术。
  (17)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和企业技术进步政策,参加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评估。
  (18)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推动全县科技素质的全面提高。
  (19)管理全县科研机构,统筹规划全县科研发展方向和科技事业的基本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科技企事业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归口管理民营科技企业。
  (20)负责全县科技创新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其它科技拨款和科研物资分配及审批监督;负责科研单位、企业进口科研设备及申请免税的审查。
  (21)管理全县软科学研究、科学技术普及、科技统计、科技信息和科技宣传工作,负责科技期刊、科技资料、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
  (22)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和登记;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的技术市场和技术合同的管理。
  (2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挂科技局牌子),内设办公室、经济运行科(挂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牌子)、企业管理科、投资规划科、信息产业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办公室、电力执法大队)、企业改革科、科技科。本部门全额拨款编制44人,实有在职人员37人,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1人),遗属人员2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795.13万元,支出总计1795.1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24.63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大幅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95.1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218.66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大幅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0.8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4.2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6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4.0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大幅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74.59万元,占49.62%;项目支出887.9万元,占50.3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64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得到有序开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9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7.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大幅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7.35万元,增长40.0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医保、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增加,年中追加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4.2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6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4.0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大幅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5.73万元,增长32.6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医保、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增加,年中追加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64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得到有序开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4万元,占33.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42万元,下降22.5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2)科学技术支出573.77万元,占32.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1.4万元,增长62.9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创新创业大赛及科技型企业后补助等专项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2.83万元,占11.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7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调资、养老保险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73万元,占2.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5)节能环保支出323.36万元,占27.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08万元,增长41.46%,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未纳入预算。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3.20万元,占16.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22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拨款。
  (7)住房保障支出36.21万元,占2.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4.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85万元,下降16.3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6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56万元,增长60.51%,主要原因是在2017年的决算中,将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列入了业务费中,导致2018年决算和2017年决算数差距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万元,下降14.0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3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14.9万元,因原科委公务车年限过久,功能缺失,已上报国资局报废,故新购一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5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万元,下降8.5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8万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5.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上领导到我单位检查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63万元,下降149.5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63万元,下降57.0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611批次23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611批次,235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4.38元,车均购置费14.9万元,车均维护费5.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5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2017年的决算中,将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列入了业务费中,导致2018年决算和2017年决算数差距较大,差旅费、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我单位无绩效目标自评项目。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绩效目标自评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555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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