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酉阳规资发[2022]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科学的地价管理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发挥政府的指导调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9号)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办〔2021384号)精神,结合我县土地价格变化情况,对全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更新。经县政府同意公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是城镇国有土地按不同区域和用途测算出的平均价格(含土地出让金),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是制定土地税费、核算土地资产收益的主要依据,全县相关单位须严格执行。

二、土地级别是根据城镇土地自然和经济属性而划分出的土地等级序列。宗地级别不确定时,可参照级别图或宗地周围土地级别确定。

三、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酉阳自治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使用说明、土地收益系数表一并公布执行。原《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酉阳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酉阳府发〔201623号)、《酉阳自治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酉阳县土地收益系数的通知》(酉阳国土房管函〔2016115号)废止。


附件:1.酉阳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表

2.酉阳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3.酉阳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说明

4.酉阳县中心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图



酉阳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62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