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当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五种情形

日期: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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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认定。一是家庭成员拥有享受型用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二是家庭成员拥有商品房,或高标准修建新房、装修现有住房(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国家统征拆迁房屋)的;三是家庭成员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村四职干部(有重大返致贫风险等情况除外)的;四是家庭成员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正常经营纳税的;五是家庭成员有大额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储蓄性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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