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酉阳乡振发〔2021〕14号
县委组织部、县交通局:
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53号)要求,结合我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实际,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计划下达情况。本次共计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金5000万元(附件1)。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项目操作指南(试行)》(附件2)、《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行业部门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1)责任分工明确。按照项目行业属性,县委组织部、县交通局为项目主管部门,负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计划下达、项目推进、公示公告、检查督促、项目验收、绩效评价、资产管理等工作。完善相关基础资料。(2)严格审批程序。一是完善项目入库程序。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行滚动实施、动态管理,采取至下而上申报程序,履行完善入库程序资料。二是履行前期审批程序。按照《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9号)相关规定,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3)落实管理制度。主管部门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终身责任制等有关建设法规。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更改建设规模、内容和建设标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确需变更建设任务,必须按程序报市、县资金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防止资金滞留闲置,确保援助资金有效发挥效益。
四、强化项目跟踪监管。项目业主应在本计划下达25日内完成前期工作,2021年8月10日前应开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实行月报制,项目业主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度、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县主管部门于每月28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程灵;联系电话:75581742,13452227088;电子邮箱:398857946@qq.com)。
附件1:酉阳县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投资计划表
附件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项目操作指南(试行)
附件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酉阳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酉阳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9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30日印发
附件1:酉阳县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投资计划表.xls
附件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项目操作指南(试行).doc
附件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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