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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做好“三提标”民生保障工作

日期: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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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做好民生资金保障工作,是财政的职能职责之一。县财政局从三个方面夯实民生托底,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高到每人每月63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高到每人每月515元,二是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27元,三是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提高,集中供养孤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77元,散居孤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77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高到每人每月1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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