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42009146364T/2023-00019 | [ 发文字号 ] | 酉阳财政函〔2023〕89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酉阳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0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收回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委、麻旺镇人民政府、木叶乡人民政府、伏龙山林场: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财政支出管理规则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21〕4号)相关要求,现追减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6052424.79元(其中预算内资金6052424.79元,代管户资金0.00元),详见明细表,请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附件:财政资金收回指标明细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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