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42009146364T/2023-00012 | [ 发文字号 ] | 酉阳财政函〔2023〕64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酉阳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8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 资金的通知
县卫健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2〕152号)要求,经研究,现预下达你单位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400万元,该项目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支出列“210 卫生健康支出”,请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分配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3年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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