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2-000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宜居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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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预定。

2.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科教文卫、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乡村规划建设、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劳动保障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推进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4.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良好环境 ,大力发展地区经济,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5.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群众教育,搞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宜居乡人民政府为独立核算的一级行政单位。由行政部门:人大、纪检、组织、宣传、财政、群团等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文化、社保所、农业服务中心预算部门组成,有行政编制26人,在职行政人员18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事业人员22人。退休人员22人,其中行政退休12人,事业退休10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6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6.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1.39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737.0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445.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较上年减少291.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6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68.6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87万元,农林水支出565.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7万元,其他支出2.6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37.0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6.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6.37万元,比2021年减少44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53万元,比2021年减少158.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人员的变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46.84万元,比2021年减少28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方面支出等,主要用于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村四好路建设等重点工作。

我乡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2.50万元,比2021年增加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待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用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公务用车维修;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购置车辆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9.78万元,比上年减少58.34万元,主要原因为压减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6.8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2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白帆  联系方式:023-757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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