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2-005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25
[ 发布日期 ] 2022-08-25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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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酉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原卫生监督所)成立于2002年,是县卫生和计生委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卫生、传染病卫生、医疗卫生和计生等监督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卫生许可科、稽查科、财务科、医疗卫生执法大队、公共卫生执法大队、计划生育执法大队7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87.92万元,支出总计387.92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66万元,上升13.67%;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7万元,增长13.78%,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员增加2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水质检测)增加14.06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8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66万元,上升13.6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员增加2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水质检测)增加1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92万元,占99.84%;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62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8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7万元,增长13.78%,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员增加2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水质检测)增加1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79万元,占91.46%;项目支出33.13万元,占8.54%。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62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不再使用权责发生制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7.92万元,支出387.9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66万元、46.97万元,分别增加13.67%13.78%。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员增加2人使人员经费增加,同时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水质检测)增加14.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8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66万元,上升13.6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员增加2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水质检测)增加1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92万元,占99.84%;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62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8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7万元,增长13.78%,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员增加2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水质检测)增加1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79万元,占91.46%;项目支出33.13万元,占8.54%。此外,结余分配资金0.6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不再使用权责发生制列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

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55万元,占13.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5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财政支出结构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286.04万元,占73.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0.53万元,下降42.52%,主要原因是财政支出结构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14.06万元,占3.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疫情防控水质检测资金。

4)农林水支出11.07万元,占2.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9万元,上升24.7%,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队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24.2万元,占6.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5万元,增加2.74%,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公务员2人,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6.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8.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1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费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万元,下降85.71%,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1.76%,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1年度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保养。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万元,下降85.7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1.76%,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减少10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有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单位2021年度未进行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本单位2021年度未进行国内外公务接待。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疫情原因,2021年度本单位未产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7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新进公务员需要进行业务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务员车补17.9万元,邮电费7.97万元,电费4.96万元,差旅费4.5万元,办公费5.36万元,培训费3.46万元,工会经费等其他费用4.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1万元,增长14.69%,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增加2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支队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33.13万元;未有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绩效评价报告和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53101

另说明:关于《关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酉阳委编委发﹝2020﹞8号),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更名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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