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42009146364T/2021-0067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酉阳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4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4 |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
2.承担县域内的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的全部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
3.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市直管及跨区域的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
4.承担工商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
5.承担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
6.承担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
7.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 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
8.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
10.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1.县城市规划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综合科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办目标考核、保密、信访、财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城管执法信息化平台的运用工作,承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工作,承办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承担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2)政策法规科
承担执法业务规范和制度建设工作,承办相关法律事务;负责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审查;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承办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督办;承办行政执法文书的制发、审核、回收和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3)停车管理办公室
负责县城停车场的具体管理、备案登记工作,负责全县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的管理,负责全县停车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管理全县停车泊位信息与使用数据,加强停车信息的互联互通;负责对停车场、路内停车位经营管理者(单位)的管理;负责县城建成区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
(4)信息技术科
承担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工作;牵头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大数据应用;承担本系统网络信息技术安全监管;承办科技成果的申报、评审、验收;组织推广城市管理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承办节能减排管理工作;统筹城市管理领域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乡镇(街道)城市管理科技及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工作。
(5)安全监督科
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监督实施;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公园、风景名胜区、游乐园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报送和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工作;负责城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城市管理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市政公用设施执法大队
承担建城区内道路、桥梁(隧道、涵洞)、供水、排水、供热、照明等市政设施和县直管停车场、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依法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7)园林绿化执法大队
承担建城区范围的园林绿化和公园等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依法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8)城市违法建筑执法大队
承担县城市规划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规章普法宣传。依法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9)市容环境卫生执法大队
承担建城区范围的市容环境秩序、餐厨垃圾、城市水域垃圾、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依法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三)单位构成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6名,其中:支队长1名,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任;副支队长3名(按正科级配备),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1名(副科级)。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837.55万元,支出总计837.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44万元, 增长39.3%,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2019年协管人员工资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资金年终决算时列为预拨经费未列支出等。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83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60万元,增长40.8%,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2019年协管人员工资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资金年终决算时列为预拨经费未列支出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7.5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83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44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2019年协管人员工资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资金年终决算时列为预拨经费未列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 831.40万元,占99.3%;项目支出6.15万元,占0.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7.5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6.44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2019年协管人员工资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资金年终决算时列为预拨经费未列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45万元,增长64.2%。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2019年协管人员工资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资金年终决算时列为预拨经费未列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9.76万元,减少31.2%。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部分资金列为预拨经费未列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67万元,增加63%。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2019年协管人员工资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资金年终决算时列为预拨经费未列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9.76万 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部分资金列为预拨经费未列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73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严格经费使用,严禁无预算使用。
(2)卫生健康支出35.63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
(3)城乡社区支出689.91万元,占8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9.55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部分资金列为预拨经费未列支出。
(4)农林水支出6.15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队驻村补助年终未支付完,财政年终零结转收回。
(5)住房保障支出34.13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1.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9.89万元,增长110.1%,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2019年协管人员工资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资金年终决算时列为预拨经费未列支出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4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37万元,下降62.6%,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压缩一般性支出要求,压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决算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8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2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6万元,下降39.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同时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6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50万元,减少4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2.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治加班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468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1.9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6.1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驻村工作队驻村补助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0年驻村工作队驻村补助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杨兵 13908275022 | |||||
主管部门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6.1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6.15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目标1:提高驻村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切实下沉村、组,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目标 | 完成目标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
合计 | 100 | 10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下乡扶贫队员人数 | 2人 | 2人 | 5 | 5 | ||
指标2:保障下乡扶贫队员补贴种类 | 3类 | 3类 | 5 | 5 | ||||
指标3:保障下乡扶贫队员补助时间 | 12个月 | 12个月 | 5 | 5 | ||||
指标4:扶贫队员驻村时间 | 12个月 | 12个月 | 5 | 5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及时予以兑现 | 1 | 1 | 5 | 5 | |||
指标2: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 1 | 1 | 5 | 5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按月发放 | 每月发放 | 每月发放 | 5 | 5 | |||
指标2:补充全部兑现时间 | 2020年12月前 | 2020年12月前 | 5 | 5 | ||||
成本指标 | 指标1:生活补助 | 1800元/人/月 | 1800元/人/月 | 10 | 10 | |||
指标2:交通补助 | 800元/人.月 | 800元/人.月 | 10 | 10 | ||||
指标3:通信补助 | 队员60元/人/月 | 队员60元/人/月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指标1:有效提高驻村工作人员在岗率 | 1 | 1 | 5 | 5 | ||
社会效益 | 指标1:提高脱贫户脱贫效率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10 | 10 | |||
生态效益 | 指标1:提高脱贫户脱贫效率 | 1 | 1 | 5 | 5 | |||
可持续影响 | 指标1:提高贫困对象满意度% | 1 | 1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指标1:驻村工作满意度 | 1 | 1 | 5 | 5 | ||
注:1.“其他资金”是指与财政拨款共同用于同一项目的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2.各单位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二级指标进行填报,并细化为三级指标和指标值。3.三级指标为必填指标。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0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5558406